工匠先锋点燃城市“智慧火把”******
近日,一场代表上海智慧城市最高水准的竞赛在上海华能大厦举行。25名在城市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领域的产业精英和工匠,现场向专家评委和观众展示上海在城市数字化转型中呈现出的智慧与力量。
这场由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主办的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工匠”选树、“领军先锋”评选活动今年已是第7年。颁奖仪式上,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奇表示,希望通过“智慧工匠”“领军先锋”评选活动,激发城市数字化各领域从业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加强上海数字化转型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更多竞赛成果转化为优秀解决方案和应用场景。
培育高端人才引领先导产业
从2021年起,活动面向致力于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各领域的建设者,主要聚焦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信息化建设及相关技术领域,挖掘树立一批工匠先锋。
参加决赛的25名候选人,都是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的标杆型人物,其中既有专注信息技术和模式创新的大拿,又有致力于传统行业通过数字化实现转型提升的实践者;既有国有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又有民营企业的创新创业技术人才。
获得此次一等奖的星希尔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CEO李成涛创办企业仅3年左右,其自研的MI平台可快速准确描述分子和蛋白间的相互作用、精确计算目标药物分子与特定靶标的结合自由能,突破经典计算模拟方法,上线1个月,已有20余家标杆客户试用并推进合作。
得益于不断优化的选树活动模式,以及坚持赛评结合、以赛促评的方式和不断完善的激励培养机制,活动举办7年来,涌现出一大批像李成涛这样在城市数字化转型实践中的能工巧匠和优秀的数字化转型成果、项目。城市数字化转型各领域培养劳模工匠的热情和职工的创新创造活力被充分激发。
截至2022年9月,活动共评选出“智慧工匠”60人、提名奖60人;“领军先锋”60人、提名奖55人。获奖选手可参评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工匠”等荣誉,有效提升了市级劳模工匠的“智慧”指数。
赛场上演绎工匠精神
入围选手的经历和成果,对数字化时代的工匠精神内涵做了生动演绎。
今年的竞赛单元大幅度迭代更新,新增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获得一等奖的朱俊领衔研究的《融数注智城市全光云网底座关键技术研究与规模应用》项目,经过5年的技术研发创新,为2500万人、数百万名用户提供与数字世界连接的“动脉血管”。这也是朱俊用“创新、专注、坚持”诠释工匠精神的体现。
同样获得一等奖的奚笑冬总结了自己对工匠精神的理解:立得稳、守得住,方得始终。由他牵头完成的上海地铁全自动驾驶系统,实现了地铁设计的彻底转型。
竞赛通过科学设计评选指标,进一步凸显参评者需具备的精神特质“软实力”和技术技能“硬水平”,从而展示出项目和参赛选手的“含金量”。
以“点上突破”带动“满盘皆活”
“收钱吧到账啦”,这个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声音,如今有了惠及更多小商贩的新举措。竞选“领军先锋”的收钱吧CEO陈灏在演讲中表示,收钱吧开启从移动支付、数字支付向“数字化门店”的转型,商家只需在APP中输入门店相关信息,就能获得收钱吧为其生成的数字化门店,联通线上线下购买渠道。
工业领域的数字化赋能,场景则更为宏大。此次竞赛中获奖的优也科技CEO李克斌表示,国内不少头部企业的底层工业数据操作系统、数字孪生引擎等都由优也来搭建。“我们为上电漕泾发电厂的两台百万机组做数字化能效分析诊断,实现近10万吨的二氧化碳减排。”李克斌举例说。
在竞赛中,一个个数字化场景陆续落地,但主办方的期待还不止于此。“我们期待数字化不仅要赋能各行各业,还要赋能产业链的上下游。”主办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赛场内,一批批优秀项目、解决方案逐年丰富;在赛场外,各行各业得以互学互鉴,更多创意火花被激发,加速城市的整体数字化转型。”(工人日报记者 裴龙翔)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